命苦怎能成抢劫的理由
“翻墙入室,蒙面持刀抢劫,20岁广西人张华勇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。他在庭上自称自小命苦,经不住诱惑去抢劫,希望能给个机会重新做人,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要记住你说过的话。”(《20岁蒙面匪翻墙入室抢劫 自称命苦希望重新做人》 2007年08月04日 信息时报)
小时候家境贫寒,初中毕业后到城市打工,这是很多农村青年的经历。但是绝大多数能安分守己,遵纪守法,少部分人通过自己的努力,积极向上、坚持不懈,开创了自己的事业,赢得了社会的尊敬,然而也有极少数人不思进取,怨天尤人、自暴自弃,埋怨社会的不公,禁不住诱惑,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同样是命苦,但是前途则迥然不同。
自小就命苦,是人生的不幸,值得同情,但是命苦绝对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。古人说得好,“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。” 苦命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财富,是许多成功者的必然经历,这样的例子,古今中外,不胜枚举。美国盲聋女作家、教育家海伦.凯勒,幼时患病,两耳失聪,双目失明,她不仅考上大学,而且以优异成绩毕业,1964年还被授于美国公民最高荣誉—总统自由勋章,1965年又被推选为世界十名杰出妇女之一。张海迪5岁的时候,因患脊髓血管瘤造成高位截瘫,没进过学校,但她身残志坚,在残酷的命运面前,并没有沮丧和沉沦,反而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疾病做斗争,经受了严峻的考验,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,发奋学习,学完了小学、中学全部课程,自学了大学英语、日语、德语和世界语,并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。一般人,再怎么命苦,恐怕也不会比海伦.凯勒、张海迪还苦吧。
人的一生很难是一帆风顺的,面对与生俱来的苦命,不能只是一味地抱怨、沉沦和绝望。要知道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,而不是在别人的手里。如果把命苦当作自己的魔咒,消极沉沦,甚至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,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,最终也只能是一事无成。
政府依法惩处那些违法犯罪的命苦者是必要的,但是这种事后的惩处是远远不够的,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命苦者的处境,反而会加剧命苦者对社会的怨恨,甚至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。毫无疑问,政府应该千方百计、想方设法帮助命苦的人,使其走出困境,过上幸福的生活,这是政府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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